(一)政策内容:
我市对各镇(街道)托养机构,根据入托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全托600元、日托200元(市镇各负担一半)补贴。
(二)政策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残联等部门关于<宜兴市残疾人“博爱家园”双基工程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政办发[2014]82号、宜政办发[2015]46号)
(三)申请条件:
1、我市经过规范化建设验收合格的镇(街道)安养院;
2、安养院中入托残疾人须具有本市户籍,年龄在16--65周岁,且持有我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申请流程:
1、各镇(街道)残联每年11月上报托养机构托养人员汇总表;
2、市残联现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