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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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残联2016年决算公开信息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7-07-20

2016年宜兴市残联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市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1年,其主要职能是代表全市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加强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动员社会力量,推进全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各镇(园)残联也均按要求配备了工作联络员,在康复、就业、就学、职业培训等方面进行行政性指导、技术性辅导、心理上引导,并按需提供各种转介服务。残疾人组织体系比较健全,业务网络覆盖完整,事业经费得到保障,服务设施不断完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与其下辖宜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宜兴市残疾人就业创业管理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共用一套账务处理,因此部门决算单位为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建设“强富美高”新宜兴的重要一年。全市残联系统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作为实施残疾人幸福生活推进计划的重点任务,着力在康复服务、政策保障、培训就业、文体事业、信访维权和组织建设等方面下功夫,不断让全市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幸福、更尊严、更有获得感,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一份贡献。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刚刚过去的一年,康复服务在体系化建设中不断提升水平

一是有效开展残疾预防。过去的一年,组织贫困残疾人免费体检,全年一共免费体检残疾人500名。组织开展青少年脊柱侧凸筛查,确诊康复治疗195名,从而为及时确诊和康复治疗提供了依据。

二是有效落实康复政策。一年来,继续落实好18个康复项目进医保政策;实施了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复明手术;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7-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贫困精神病人门诊服药救助,住院救助;为30名贫困听力障碍患者进行助听器适配补贴。同时,新出台了《宜兴市贫困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凸康复救助办法》和《宜兴市贫困中风偏瘫患者康复救助办法》。

三是有效拓展服务内涵。一年来,公益创投项目积极申报。农疗中心申报的《发展农疗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精神康复者培训》公益创投项目;儿童成长中心申报的《孤独症儿童团体音乐治疗模式的建立及推广》市科技局项目顺利结题,治疗方案得到了实施推广。服务家庭零距离,教研、康复能力双提升,康教结合更富成效,“一院一站”抓规范,镇(街)安养院和康复站运行管理考核规范有序。

四是有效加强阵地建设。过去的一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新大楼投入运行。政府对康复设施投入近400万元。农疗中心资产整合新增硬件设施投入近300万。爱德学校“二室一中心一环境”正在建设之中。

五是有效规范公正评残。过去的一年,发放残疾证819本,全市持证残疾人达23845人;调整优化评残医生队伍,各类别评残医生总数调整至53名。

(二)刚刚过去的一年,各项保障在制度化完善中不断强化落实

一是各类困难补贴发放到位。过去的一年,按政策共发放低保重残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三四级精神病人补贴、无固定重残、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特困救助金。

二是教育专项资金补贴到位。过去的一年,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15年免费教育和各类教育资助奖励制度。

三是危破住房修缮改造到位。过去的一年,为急需的53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改造。

四是免费乘车规范管理到位。过去的一年,全市有1.32万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享用“爱心卡”。

(三)刚刚过去的一年,培训就业在绩效化实施中不断取得实效

一是以政策扶持推动就业创业。落实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政策,新增安置残疾人企业167家,安置残疾人330名。稳定发展各类残疾人创业就业基地41个,实现残疾人就业创业382名。

二是以岗位需求开展技能培训。过去的一年,依托市镇(街)二级培训阵地,举办各类培训班19期,培训残疾人663名。

三是以组织招聘促进就业服务。过去的一年,举办残疾人专场招聘会2场,有92名与企业签订意向书,有35名实现了最终上岗就业。

(四)刚刚过去的一年,文体事业在大众化普及中不断得到发展

一是文体活动有声有色。过去的一年,创建集善爱心书屋5个。组织盲人参加“视障阅览室活动。选送盲人小合唱《鸿雁》获得歌唱类银奖。编排廉政情景剧《天亮了》获得二等奖。参加省苏南地区残疾人田径锦标赛获三金三银四铜。选拔2名参加省残疾人象棋比赛,1名获得肢体残疾组第四名。1名入选省队参加坐地排球集训。

二是推选人才保质保量。过去的一年,向省残联推荐28名文化艺术人才,推荐5名加入中国残疾人文联。遴选4名参加首届全国聋人读书征文比赛。

三是大师结对扶德扶艺。两批15名结对对象德艺素养得到有效提升,2名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比赛获第一、第二名,7名通过考试职称得到晋升,3名在“景舟杯”陶艺大赛中获佳绩,1名获第十一届全手工制陶大赛二等奖。

四是残联志编撰重质重效。按照“规范编撰,重质重效”的要求,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各镇(街道)、机关各科室的资料已经整理完毕,有望20179月份正式出版《残联志》。

(五)刚刚过去的一年,权益尊严在法制化维权中不断有效保障

过去的一年,高度重视残疾人的利益诉求,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六)刚刚过去的一年,工作绩效在特色化发展中不断得到彰显

一是脊柱侧凸康复中心建成运行。过去的一年,和上海新华医院合作,在市红塔医院设立了宜兴市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凸康复中心。中心成立以来,通过筛查确诊需康复治疗的195名,有9名已得到了康复救助。

二是助残项目辅助残疾人就业。过去的一年,培育辅助性就业机构12个,全市参加辅助性就业劳动残疾人达155名。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对辅助性就业场所进行了改造。另一方面我们注重社会组织助残项目的推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已经实施糕点烘焙和人力资源二个项目。

三是北京成果展搭平台影响深远。20169月,市残联与市文广新局在北京联合主办了“同步奔小康,实现中国梦”宜兴市残疾人紫砂文化就业创业成果北京展 

四是省级陶艺班严抓管理见成效。爱德培训学校成功申报省残疾人陶艺培训项目,20名学员经过短短9个多月的培训,基本能独立制作完成景舟石瓢。有2名顺利通过了工艺美术员职称资格考试,经考试,有17名获人社部门陶瓷手工成形工初、中级资格证书。

五是“残疾人之家”建设扎实推进。过去的一年,经过市、镇(街)二级的共同努力,全市共创建镇(街)“残疾人之家”11个,村(社区)“残疾人之家”4个,有11个通过无锡验收,申报了省级“残疾人之家”。

六是残保金征缴审核高效完成。过去的一年,高质量完成了2662个单位23.7943万从业人员的审核任务,面审率达93.5%,年审金额5539.03万元。省残联残保金征缴统计显示经市地税部门征缴我市完成5917.6万元,位列全省县市第二,超额完成预算任务。

 

第二部分 市残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市残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市残联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5347.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9.31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收购农疗中心及脊柱侧凸康复中心经费。其中:

(一)收入总计5347.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703.2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87.3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增长及上级下拨经费的增长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    0%。

3.事业收入0万元,为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4.经营收入0万元,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

6.其他收入644.6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为当年追加的预算外指标。与上年相比增加511.94万元,增长385.9%。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收购农疗中心及脊柱侧凸康复中心经费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为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主要为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为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5347.8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347.8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及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等。与上年相比增加699.31万元,增长15.0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收购农疗中心及脊柱侧凸康复中心经费

2.结余分配0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对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计算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转入事业基金等。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残联本年收入合计534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03.2万元,占87.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644.6万元,占12.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残联本年支出合计53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78.6万元,占5.2%;项目支出5069.2万元,占9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70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7.3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增长及上级下拨经费的增长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残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70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9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7.3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增长及上级下拨经费的增长

宜兴市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87.1万元,支出决算为47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本级及上级下达一系列预算外指标。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3.1万元,支出决算为2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及工资、公积金的正常调动

2. 残疾人事业(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年初预算为714万元,支出决算为7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本与预算相当

4. 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1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重残追加75万元及上级下拨经费322万元

5. 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3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下拨文化补助经费、阳光家园计划经费、燃油补贴、残疾人乘车意外伤害保险经费及数据更新经费等。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残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残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7.37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年度正常增长及上级下拨经费的增长宜兴市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87.1万元,支出决算为47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本级及上级下达一系列预算外指标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78.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5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 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预算、无因公出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车。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公车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无外事接待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按照规定最小化开支“三公”经费。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同级或上级部门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240人次。主要为接待同级或上级部门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

2016年度三公经费基本与去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按照规定最小化开支“三公”经费,无大变动。

宜兴市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8万元,完成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按照规定最小化开支“三公”经费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0个,参加会议250人次。主要为召开保障金征收工作部署、残疾人技能培训工作部署、阶段性工作部署或总结等会议

宜兴市残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并按照规定最小化开支“三公”经费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0个,组织培训418人次。主要为培训从业人员及理事长、专干专委技能、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残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万元,比上年减少3715.2万元,降低99.45%。主要原因是去年报表填列错误,将项目支出填列入此,实际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市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其他用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