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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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险为宜兴残疾人撑起“保护伞”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8-01-12

2017年12月27日下午,宜兴市和桥镇中巷村村民、52岁的王建芬正在家中悠闲地带着外孙,虽然动过手术的腿还没彻底恢复,不过已经不影响日常生活了。“我这次腿动手术,本以为要花许多钱,幸好有政府为我购买的意外保险,医疗费用自己几乎没有出钱。”王建芬高兴地说

王建芬曾在和桥镇的一家汽车配件加工厂工作。2000年,由于工作中的一次意外,失去了左手手指。落下残疾后,王建芬虽然还在该厂工作,但是已经不能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只能在仓库中做些轻松的活儿,收入低了不少。两年前,王建芬正式退休。2017年10月18日,王建芬像往常一样在家带外孙,不想脚下一滑,摔倒在地。由于手中抱着小孩,没能用手缓冲,而是膝盖跪地,导致髌骨骨折住进了医院。意外发生后,王建芬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自己的疼痛,而是担心起这一大笔医疗费用,“虽然用社保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但对我来说,余下的8000多元仍是一笔不小的费用。”王建芬说,由于生活条件一般,她未给自己购买商业保险,对保险也不了解。“住院时,我想起政府给我买过保险。但我也没有具体了解过,不知道像我这种自己在家摔伤的情况是否能报。”

王建芬出院后,她的女婿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来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公司和桥营业部,提供了报案所需材料。“当时也只是让家人去试试,并不知道能报多少钱。我估计每人100元保费,能报到1000元就差不多了,多少也能为家里缓解一些压力。没想到过了半个月左右,女婿就告诉我,钱到账了,一共报到了8000多元。”说起宜兴市持证残疾人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王建芬内心掩不住的感激,“政府的这一政策,真是实实在在温暖了我们残疾人的心。”

宜兴有持证残疾人2.4 万余人,由于身体原因,残疾人抵御风险能力较弱。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减轻残疾人因遭遇意外伤害产生的经济负担,2017 年,我市将为全市持证残疾人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列为2017 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该项目由市财政部门出资,为具有宜兴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或在本市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宜兴户籍残疾儿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项目于2017 年6 月30 日启动,为期一年,每人保费100 元,总保费共计240 万元,给我市残疾人日常生产、生活撑起一把“保护伞”。截至目前,我市残疾人意外保险理赔案件已有40 余起,理赔金额约140万元。  

                       宜兴日报社 马溪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