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免费为有需求的贫困残疾人配发基本辅助器具;为符合改造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一次性基本无障碍改造,最高限额不超过1500元。
(二)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工作的意见》(苏残发[2009]73号)、《关于印发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省级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残发[2010]54号)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我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低保(五保)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
(四)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我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3、低保(五保)复印件或收入证明。
(五)申请流程:
1、由本人或监护人到村(社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村(社区)签署意见后上报镇(街道)残联;
2、镇(街道)残联初审,核实后上报市残联;
3、市残联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