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贫困肢体残疾人可以免费享受装配大腿、小腿、矫形器救助。假肢、矫形器由市财政统一进行招标采购。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全市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残[2011]38号)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我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
3、低保(五保)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
(四)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我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3、社保卡复印件;
4、低保(五保)复印件或收入证明。
(五)申请流程:
1、由本人或监护人到村(社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村(社区)签署意见后上报镇(街道)残联;
2、镇(街道)残联初审,核实后上报市残联;
3、市残联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