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
2、研究拟订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规划、政策的实施办法。组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比赛。
3、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办理残疾人失业、待业登记,进行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并做好发证和建档工作。
4、组织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政策的实施工作,开展残疾人就管中心的业务指导、培训、管理工作。
5、拟订残疾人生活保障、扶贫等政策,开展残疾人扶贫、就业基地的培育、扶持、评估、考核和验收工作。
6、开展盲人按摩与辅导工作,负责盲人按摩机构的资格认定、年检、指导和管理。
7、开展市镇(街道)两级残疾人托养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