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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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意见出台
浏览次数:发布时间:2013-12-12

    日前,我市首个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意见——《关于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该《意见》首次整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卫生、残联等九部门资源,协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等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让残疾人享受门槛更低、内容更多、范围更广的法律服务,为全市残疾人士打造法律救助“无障碍”通道。

    据悉,我市目前共有6.8万名残疾人,他们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差,保障自身权益的能力和途径有限,在经济社会变革中比常人面临更多的困难和障碍。近年来,残疾人涉法涉诉案件日益增多,越来越多的残疾人面临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等问题。该《意见》提出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不仅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残疾人提供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中心为残疾人提供的法律援助,还包括公安、司法行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残联等部门为残疾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和帮助,以及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和帮助。

    按照该《意见》要求,我市将全面落实“一组一站一制度”,即成立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和市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站,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制度。其中,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组具体负责指导全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研究制定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意见措施,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针对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重大典型案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和解决,并总结推广我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经验。市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站设在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大厅,负责全市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社会化工作方式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据了解,市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站主要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尤其是重度残疾、一户多残、依老养残及遇到突发事故、意外伤害等特困残疾人给予法律服务。对涉及低保和低保边缘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侵犯残疾人群体利益,以及案情复杂、涉及面广、影响大的残疾人案件,服务站将直接提供法律救助服务,救助内容包括咨询、代书、调解、协调和代理等服务。

(宜兴日报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