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今年颁布的《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宜兴市将进一步扩大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据统计,将新增受益残疾人900多名,预计每年新增护理补贴投入100多万元。
根据《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定,二级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也将被纳入护理补贴发放对象的范畴,享受与一级重度(肢体、视力、智力、精神)残疾人同等金额的护理补贴标准。今后,年龄在16到60周岁之间,具有宜兴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上述残疾人,如果本人无业,且家庭困难,为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帮扶对象的,即可享受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的护理补贴。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可提出申请,由社区(村)进行初审并提交镇(街道)复审。宜兴市残联审核后公示确认后,即可向其发放《残疾人专项补贴发放证》,并从下月起享受护理补贴金。
(宜兴日报社 张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