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参照《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通知(试行)》(苏残[2013]78号)的要求,宜兴市残联将对超过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进行奖励,官林镇共有四家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
市财政局、市残联把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对享受超比例奖励的单位中残疾人职工的实际就业在岗、工资待遇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1月5日下午,宜兴市残联蒋备军副理事长和教就科工作人员对官林镇四家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单位进行了实地核查,主要查看残疾人的实际上岗率及工资发放、社保缴纳情况。检查发现,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残疾人全部在岗就业,如实缴纳社保及按时发放工资待遇的。
(官林镇残联 吴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