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全国残疾人
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环科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宜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实施。
宜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
宜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
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无锡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方案的通知》(锡残工委[2014]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以下简称“专项调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努力加强残疾人事业的基础管理工作,进一步摸清搞实残疾人基本服务现状与服务需求,为扎实推进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制定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纲要,实现残疾人基本状况的信息化动态管理,全面促进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专项调查工作在市政府残工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残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专项调查办公室设在市残联,主要负责专项调查的前期准备、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数据的处理分析等工作。
各镇(街道)要成立专项调查队,调查队由镇(街道)领导、残联理事长和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及熟悉残疾人工作的村(社区)干部组成。专项调查队负责所辖村(社区)调查任务,每个村(社区)要成立专项调查小组,残疾人较少的社区,根据调查量可以2—3个村(社区)成立1个调查小组,每个小组不得少于2人。入户调查时须有1名调查员和1名陪调员共同进行调查问卷的填写工作。
三、调查对象
专项调查的对象为宜兴市在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及在数据库中登记而暂未持证的0—15岁疑似残疾儿童。
四、调查内容
紧紧围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开展专项调查,重点了解各类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面的现有服务状况、托底服务需求等内容。
调查表由国务院残工委办公室委托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设计,由市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下发,由镇(街道)专项调查队据实填报。
五、调查时间及工作要求
专项调查启动的标准时间:2015年1月1日0时。
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时间:2015年1月1日至3月31日。
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要求做到坚持入户调查,实事求是,仔细询问,认真填写调查表,提高准确度;动员被调查人积极配合,如实申报;登记后调查人员要搞好自查、互查和议查,最大限度地降低调查误差。
市专项调查办公室将根据上级调查办公室工作时序要求,组织各镇(街道)做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的核查工作,保证宜兴市残疾人基础数据库中的持证残疾人和暂未持证的疑似残疾儿童基础信息与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信息一致。镇(街道)调查队组织调查队员或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和村(社区)干部等对本辖区内的残疾人进行摸底核查,为现场入户调查打好基础。
六、各镇(街道)调查员的培训
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由市残联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组织,派出教员,采取分片式集中授课的培训方式(详见宜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培训方案)。各镇(街道)调查组织要保证调查人员的稳定性,经培训的调查员(陪调员)不得随意更换。
培训教材由市专项调查办公室统一印制。
为加强对各镇(街道)调查工作的督查、指导和检查,市专项调查办公室选调督查员,每个镇(街道)设1—2名(详见附件8)。
七、调查人员职责
督察员:认真学习业务,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及调查方案;负责与市专项调查办公室及镇(街道)调查队的联络;负责对督查的镇(街道)调查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调查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工作、调查数据质量、录入数据质量等;为督查的镇(街道)做好协调工作。
调查员:认真参加业务培训,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及调查方案;负责调查区域内所有调查对象的底册编制;提高调查登记率,按照调查表的项目,逐人逐项进行询问登记;对调查对象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对不能解答的问题要向上级调查机构请示后解答;对填写的调查表进行自查或互查,保证调查登记信息准确,确认无误后上报;做好调查宣传及资料装订等工作。
陪调员:熟悉本调查小区被调查人情况;做好本调查小区的宣传布置工作,如张贴标语口号、宣传画、办板报宣传栏、逐门逐户发放《致被调查户的一封信》等;协助调查员做好本调查小区调查底册编制工作;负责入户调查的预约;引领调查员进行入户调查,协助调查员做好动员解释工作。
八、事后质量抽查及数据处理
调查登记和复查工作结束后,市专项调查办公室将组织对本辖区的调查质量进行核查。对审核验收后的调查表,组织开展数据录入。专项调查数据处理软件,由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开发对录入数据审核无误后按规定时间上报。
九、宣传工作
各镇(街道)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开展专项调查的宣传活动,在2014年12月中旬掀起宣传高潮,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广播有声、小区有画、家中有信,取得广大人民群众对这次调查工作的大力支持与配合。
十、工作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与建立调查机构
2014年11月10日前,成立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订调查方案。
(二)数据核查
2014年11月26日,完成全市残疾人基础信息与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信息核查工作。
(三)调查队组建
2014年11月1日,完成所有镇(街道)专项调查队组建工作。
(四)市级培训
2014年11月底,对镇(街道)、村(社区)调查员进行培训。
(五)完成调查底册
2014年12月,完成全市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数据统计报告。
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调查底册编制工作。
(六)宣传发动
2014年12月,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工作。
(七)物资准备
2014年12月下旬,完成所有调查所需的各项物资准备。
(八)现场调查
2015年1月—2月上旬:现场入户调查登记,调查队每天须对当天入户的问卷进行自查。
2015年2月上旬,镇(街道)调查队组织村(社区)对本社区所有调查问卷进行集中复查和议查,对于复查出有疑问的问卷,要求100%重新入户调查。
2015年2月,市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镇(街道)专项调查队开展所辖村(社区)集中推磨互查;江苏省、无锡市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进行电话回访,复查验收。
(九)质量验收
2015年3月,市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镇(街道)、村(社区)调查队进行问卷审核、质量验收;无锡市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事后质量抽查。
(十)数据录入与分析
2015年3月—4月,调查问卷数据录入和数据质量评估。
2015年5月—12月,调查数据开发研究。
(十一)数据发布
2016年1月,无锡市专项调查数据发布。
(十二)总结表彰
2016年6月,各级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对调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集体予以表彰。
十一、其他
现场调查可以采取通知集中调查、到残疾人集中点调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但必须有详细的现场调查方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确保调查质量。
附件:
1、宜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宣传工作方案;
2、宜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质量控制方案;
3、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调查表;
4、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社区调查表;
5、江苏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议查座谈会记录表;
6、江苏省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推磨互查质量控制得分情况表;
7、宜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培训方案;
8、宜兴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人员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