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落实《宜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宜发改规〔2022〕1号)文件中“对进入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的公共停车设施1小时以内的残疾人合法驾驶的非营运车辆免交停车费”精神,市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残疾人合法驾驶的非营运车辆作如下规定:
1、行驶证登记是非营运车辆;
2、残疾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残疾人证;
3、行驶证登记在持证残疾人本人名下;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
若行驶证登记为公司的非营运车辆,公司法人必须为持证残疾人。
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持本人名下行驶证至市残联宣文科(宜城街道华兴路上宜兴市博爱家园)办理,并录入电子智能停车计费管理系统。
联系电话:87221055、87221051。
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