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提高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根据无锡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发展残疾人专项服务扶持办法的通知》(锡政办发〔2020〕23号)、宜兴市残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三部门联合发文《宜兴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宜残〔2020〕3号)相关规定,对按比例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给予按比例补贴及超比例奖励。
通过对申请单位的审核,现将符合享受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的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
如有问题,联系电话:87221230。
宜兴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