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贫困肢体残疾人可以免费享受装配大腿、小腿、矫形器救助。假肢、矫形器由市财政统一进行招标采购。 (二)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全市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残[2011]38号) (三)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我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 3、低保(五保)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 (四)提供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2、我市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3、社保卡复印件; 4、低保(五保)复印件或收入证明。 (五)申请流程: 1、由本人或监护人到村(社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村(社区)签署意见后上报镇(街道)残联; 2、镇(街道)残联初审,核实后上报市残联; 3、市残联审核批准。 |